民法证据规范论
书籍作者:王雷 |
ISBN:9787300309224 |
书籍语言:简体中文 |
连载状态: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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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次数:5381 |
创建日期:2023-05-02 |
发布日期:2023-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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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环节蕴含着丰富的民法学方法论命题。民法学方法论的视野不能局限于司法三段论大前提,不能局限于在既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探讨法律问题的解决。案件事实形成环节本身就存在以民法证据规范为大前提的司法三段论的适用。民事司法三段论本质上是“双阶层司法三段论”。
《民法证据规范论:案件事实的形成与民法学方法论的完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从民法证据规范角度使案件事实形成环节长期被遮蔽的方法论绽放光芒,注重新文科背景下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联互动、融合衔接。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类、解释适用和完善是对民法规范论和传统民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扩充。民法规范不简单等同于民事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略过举证责任等证据规范的民法是不完整的。
作者简介
王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兼联络人,“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商法与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前言
民法学方法论密切关注正义价值、民法规范和案件事实三要素,民法基本价值取向、民法规范论和民法证据规范论分别是正义、规范和事实在民法学方法论上的体现。民法适用方法是民法学方法论的核心,法律适用者在适用民法的过程中心中始终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流转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民法基本原则展现了司法三段论过程中法律适用者心中的正义追求,民事法律关系指引我们对司法三段论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寻找,民事法律事实则指向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概念法学视野中司法三段论成为简单的逻辑涵摄过程,法律适用好比是“自动售货机”交易。自由法学、利益法学、评价法学和法教义学虽然对司法三段论有所完善,但均聚焦于避免对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僵化理解和适用。
小前提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法学方法论命题,给我们提供了深化民事法律事实理论以及对司法三段论再次反思完善的契机。长期以来,国内外民法学方法论更多关注通过请求权规范基础分析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对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寻找、解释适用和完善,是在既定的、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探讨大前提法律规范问题,而对小前提案件事实如何形成则关注较少。法学方法论不简单等同于法律解释学。案件事实形成环节蕴含着法学方法论的丰富命题,亟须归纳提炼。本书努力拓展“民法学方法论”的视野,着力从“民法证据规范论”的角度加深对学界长期忽略的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法学方法论问题的发掘和讨论,发现司法三段论小前提长期被遮蔽的方法论光芒,展示笔者对案件事实形成环节中民法学方法论的理解。民法证据规范论是笔者所倡广义民法学方法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律适用实际上是一个寻找、界定并最终确定前提的思维过程与形式逻辑思维过程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简单以“司法三段论”为核心的形式逻辑思考。法律适用的“小前提”案件事实形成环节蕴含了一个“小司法三段论”,案件事实形成过程展现出民事法律适用实质上是一个“双阶层司法三段论”。民法证据规范是“小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从裁判文书的展开顺序上看,司法三段论不是大前提、小前提和裁判结论依次展开的,而是具有“倒置”的司法三段论特点。对案件事实形成环节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类、解释适用和完善,是对民法规范论和传统民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补充。民法证据规范丰富了民法规范的类型体系,提升了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规范的可操作性与价值连贯性。民法证据规范不限于举证责任(本书在同等含义上使用“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举证证明责任”这三个概念)一般规范,还包括民法证据方法规范、举证责任倒置规范、民事权利推定规范、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以及民法证明标准规范等。民事举证责任一般规范通过举证责任一般条款集中规定,举证责任法定例外规范具体表现为法定化的民事权利推定规范、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和举证责任倒置规范。并非所有民法证据规范在“小司法三段论”中都可以发挥裁判规范功能。证明标准的降低可以缓解民法举证责任一般规范和举证责任倒置规范的僵化,代表了这两类证据规范的发展方向。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和证据性的根本特征。民法证据思维有助于在案件事实形成中将民法证据规范落到实处。结合案件事实的特点,对民法证据规范类型化、精细化、动态化解释适用过程中,应该坚持两项论证规则,以真正实现“让事实说话”:一是在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该将民法证据方法规范作为行为规范、倡导性规范,而非裁判规范、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推翻该论证规则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二是在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该遵守民法举证责任一般规范、证明标准一般规定,而非径行举证责任倒置、事实推定、权利推定、提高证明标准或者降低证明标准。
目录
目 录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民法的适用方法与案件事实的形成 3
一、案件事实形成中的民法学方法论 3
二、要件事实论与民法的适用方法 10
三、民事裁判中的案件事实观 15
四、不同法学流派对案件事实认定的态度 21
五、小 结 26
第二章 对案件事实形成环节民法证据思维的反思 28
一、案件事实形成环节应着力矫正的五种常见证据思维 28
二、对民法证据规范的五种动态化解释适用 39
第三章 民法证据规范概论 46
一、案件事实的形成与司法三段论的完善 46
二、民事立法和法律适用中的证据难题 48
三、从民事权利规范到民法证据规范 53
四、民法证据规范的类型及规范性质 58
五、小结:略过证据规范的民法是不完整的 63
第二编 分 论
第四章 《民法典》总则编中的证据规范 67
一、《民法典》总则编中证据规范配置的立法论与解释论 67
二、对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及住所的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 70
三、法人外观原则与善意相对人善意事实的推定 74
四、民事法律行为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配置 82
五、民事权利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规范 88
六、小结: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是《民法典》总则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95
第五章 《民法典》物权编中的证据规范 97
一、物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规范 97
二、不动产登记簿之权利推定 99
三、占有之权利推定 106
四、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 107
五、物权法上不可反驳推翻的权利推定规范 114
六、小结:物权推定规范是《民法典》物权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115
七、多重买卖中物的归属判断规则及其举证责任配置 116
八、多重买卖合同中不同证据方法的举证责任配置及事实推定规范 122
九、小结:多重买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不是物权推定规范而是在取得物权问题上多个买受人的优劣顺位规范 127
第六章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证据规范 129
一、《民法典》合同编中证据规范的类型与研究意义 129
二、《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 131
三、合同请求权及其证据规范概述 139
四、合同诉讼上的抗辩以及其证据规范 154
五、合同法律事实推定规范 163
六、超市自助存包丢失纠纷案件中的证据难题 165
七、小结:合同请求权及对之为抗辩的规范是合同编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168
第七章 违约金酌减纠纷中的举证责任配置 170
一、违约金酌减纠纷中的举证难题 170
二、违约金酌减的具体考量因素类型化 171
三、违约金酌减的利益动态衡量方法:对考量因素的动态权衡 175
四、违约金酌减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80
五、法院依职权酌减违约金的相关程序法问题 186
六、小结:违约金酌减纠纷中证明对象的新发展―――不是要件事实具体化,而是考量因素类型化、动态化 188
第八章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190
一、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常见举证责任难题 190
二、买卖型担保合同的性质认定与举证责任 196
三、民间借贷纠纷转为不当得利纠纷后的举证责任承担 197
四、 2018年《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中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配置 199
第九章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证据规范 202
一、婚姻家庭编中的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概述 202
二、亲子关系推定规范 203
三、 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对应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 210
四、婚姻家庭诉讼领域其他常见证据难题 222
第十章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举证责任配置 228
一、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 228
二、对《民法典》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制度的解释论 232
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应然安排 239
四、《民法典》第1064条坚持主、客观相结合的多元化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245
第十一章 《民法典》继承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 247
一、《民法典》继承编中的证据方法规范概述 247
二、遗嘱形式对应的证据方法规范以及其证据能力 248
三、公证遗嘱的证明力绝对化之否弃 252
四、接受、放弃继承和遗赠的意思表示之证明 253
五、小结:证据方法规范是《民法典》继承编中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255
第十二章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证据规范 257
一、经由民事证据规范推动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的沟通 257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举证责任的类型化 259
三、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举证责任配置 264
四、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推定规范 270
五、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举证责任倒置规范 274
六、小结:举证责任倒置规范是侵权责任编中证据规范的鲜明特色 280
第十三章 消费者权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证明难题及其缓解 282
一、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能与请求权基础规范变迁 283
二、惩罚性赔偿中“欺诈”和“明知”等构成要件事实及其证明难题 285
三、普通消费合同诉讼中“欺诈”要件事实及其证明 287
四、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事实及其证明 293
五、小结:证明标准降低是惩罚性赔偿证明难题的重要缓解之道 298
第三编 结 论
第十四章 《民法典》证据规范配置的立法论 303
一、在我国民事单行法时代证据规范的配置及存在的问题 304
二、《民法典》中妥当配置证据规范的意义 310
三、《民法典》中证据规范的类型及配置技术 313
四、《民法典》中证据规范配置的正义观 319
五、小结:民法证据规范是对民法规范的新发展 328
第十五章 《民法典》证据规范配置的解释论 330
一、认真对待《民法典》中的证据规范 330
二、《民法典》中的证据方法规范的解释论 332
三、《民法典》中的举证责任一般规范的解释论 338
四、《民法典》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范的解释论 344
五、《民法典》中的推定规范的解释论 347
六、《民法典》中的证明标准规范的解释论 351
七、小结:认真对待《民法典》中的证据规范,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358
第十六章 结 语 359
一、民法学方法论不简单等同于民法解释学 359
二、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形成环节蕴含着丰富的民法学方法论命题 360
三、民事司法三段论本质上是一个“双阶层司法三段论” 362
四、民法证据规范是“小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 363
五、民法证据思维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 366
参考文献 369
附 录 384
后 记 386
短评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2022-09-30 17: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