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合理应对重大疫情,预防、控制疫情传播,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及出水出泥稳定达标,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指导和规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在重大疫情期间的应急管理、人员安全防护、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等工作。
重大疫情期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前言
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订增补计划>的通知》(中水协秘[202014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物资与设备保障、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检测。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对所涉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本规程可能涉及必不可少的专利,编制单位承诺已确保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同意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该规程时实施其专利。
本规程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排水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湖南华讯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水务集团排水公司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北排京津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应急管理
4.1 一般规定
4.2 应急预案
4.3 应急准备与响应
4.4 服务热线
5 人员安全管理
5.1 一般规定
5.2 生产作业区域防护与消毒
5.3 公共区域防护与消毒
5.4 人员管控
5.5 个人防护
5.6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
6 物资与设备保障
6.1 一般规定
6.2 防护物资
6.3 生产物资
6.4 设备保障
7 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2 巡查
7.3 检测
7.4 养护
7.5 应急抢险
7.6 管渠污泥处理处置
7.7 排水泵站与调蓄池运行维护
7.8 汛期防控
7.9 重大活动防控
8 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
8.1 一般规定
8.2 污水处理
8.3 消毒处理
8.4 再生水利用
8.5 污泥处理
8.6 污泥转运与处置
8.7 臭气处理
9 检测
9.1 一般规定
9.2 检测项目及方法
9.3 取样与化验操作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