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作者:[印] 考希克·巴苏 | ISBN:9787521716085 |
书籍语言:简体中文 | 连载状态:全集 |
电子书格式:pdf,txt,epub,mobi,azw3 | 下载次数:4584 |
创建日期:2021-02-14 | 发布日期:2021-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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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著名经济学家考希克·巴苏的新作。他曾作为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见证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他曾作为印度政府的首席经济顾问,参与了印度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这两段经历让他发现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许多意图良好的法律制定后,往往没有多少人遵守,沦为一纸空文。更耐人寻味的是,同样是“纸上的墨迹”,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法律如此有效?这促使他从理论上思考“法律如何影响人们的行为?为什么会影响人们的行为,以及为什么又常常失效?”
在此背景下,巴苏教授考察了已经渗透到现实政策世界的新古典法和经济学,剖析了其方法论中的根本缺陷——对执法者和执法对象做出了不一致的假设。基于此,他运用现代博弈论,将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纳入统一的假设框架,分析了法律如何通过创建“焦点”改变人们的信念,从而影响人类行为,并称之为法和经济学的焦点方法。焦点方法表明,法律要真正发挥效力,就需要构建起一座座执法和守法的信念大厦,一个个执法和守法的信念共同体。
考希克·巴苏(Kaushik Basu),康奈尔大学经济学教授和国际研究Carl Marks讲席教授。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高级副行长、印度政府首席经济顾问。出版图书《政策制定的艺术》等。
法和经济学的诞生
幸运的是,法和经济学学科的出现并没有引发类似的存在与否的争议。人们已就此形成了一种合理的共识,即该学科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其标志是一些经典论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科斯(1960)、卡拉布雷西(1961)和贝克尔(1968)的论文,尽管该学科的起源也许还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在随后的岁月里,法和经济学明显成为一门极具影响力的学科。正如桑斯坦(2016)最近指出的:“法和经济学已经革命性地改变了法律思维,它很可能被认为是过去一百年里法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知识进展。该学科的研究还对美国、欧洲和其他地方的监管者如何处理反垄断、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医疗保健、核电监管和工人权利等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人们还可以毫不费力地继续指出法和经济学在许多其他领域的影响力,从金融和银行业相关监管措施的制定,到财政政策的形成以及用法律规范财政赤字等。显然,这是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学科。
然而,在法和经济学理论的应用中仍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提醒我们该领域仍存在的不足。最大的挑战之一是法律的执行。许多经济体,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法律往往得不到执行。例如在印度,由于该国在独立后热衷于立法、其被殖民的历史甚至被殖民前的经历等原因,造成了印度的法律极其复杂(参见Roy and Swamy,2016)。由此产生的一个普遍现象是,法律常常在纸面上无可挑剔,却执行不力,印度人似乎集体倾向于对法律视而不见。
另一个相关的挑战是腐败。腐败在许多发展中经济体和一些发达经济体中普遍存在,它不仅对普通民众的生活造成困扰,而且会导致不合理和破坏性的经济后果。但什么是腐败?它可以有多种形式,但归根结底,腐败是一种违犯法律的行为,它或由个人所犯,或与官员和执法人员合谋进行,正如在贿赂案件中发生的那样。是什么让一些法律生效,而另一些则被违犯而产生腐败?标准的法和经济学还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无法有效地理解腐败行为以及由此造成遏制腐败方面的无能,是法和经济学的重大失败之一。法和经济学标准模型存在的漏洞,可从以下现象中观察到:那些被委托执行法律的人往往执法不严或容易受贿,这导致了一个哲学上的难题——“谁来监督监督者?”。上述问题又会引起在一国内部级别越来越高的权力部门各自应该扮演何种角色的困扰。当前,腐败经济学已成为一大课题,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法和经济学学科。本书试图构建法和经济学的新基石,并据此对腐败问题展开更多探讨。
机构和执法者
与现代法律相对应的关键部分是其执行机构——警察、法官、法院等。事实上,我们经常通过执行机构的存在与否来区分法律和社会规范。人们一般认为,社会规范可以在没有正式机构的情况下得到执行,而现代国家是对应于法律的重要概念,正是国家赋予法律以权威。
有些读者可能会察觉到,我在上面使用了“一般认为”这样的限定语,表达了我在此的疑虑,他们是对的。稍后我将对这个问题展开详细讨论。事实上,我的这种怀疑源于一些人类学家的著作。他们的研究展示了在一些所谓的原始社会,如赞比亚巴洛策人的社会,其规范有多么复杂、执行得有多么正式。
值得指出的是,在传统法律思想关于国际法的讨论中,执法机构的存在与否一直是中心议题。的确,就全球层面而言,在协调国家之间的关系、国际贸易冲突和货币战争等跨国领域,并不会像一个国家在处理其内部冲突那样存在一个强制执法者。虽然有海牙国际法院(全称为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但其执行法律和法规的能力值得商榷。我们试图通过创设各种国际机构,模拟建立全球层面的法院和司法系统,但它们的影响和作用是有限的。出于这个原因,各国经常自行建立机制来惩罚违反全球规则的行为。美国1996年的《赫尔姆斯-伯顿法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想要孤立古巴(从而伤害其经济),因而制定了上述法律,不仅要排斥古巴,甚至要惩罚与古巴进行贸易和投资的其他国家。这不仅是一种将法律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方式,也是试图创建一种尚不存在的全球管辖权的尝试。
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布雷顿森林机构(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设立,以明确应对全球问题,它们将一些法律和规则应用于劳工实践、国际贸易关税,乃至全球货币和财政政策的管理。这些措施是否奏效仍然存在争议,但所有人都清楚,在我们这个迅速全球化的世界里,仍缺少全球性的执法机制。1492 年哥伦布在美洲登陆,1498 年达·伽马在印度登陆,从15 世纪末开始,长途海上航行变得越来越普遍,对于国际执法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此后,海上的小冲突不断加剧,其中一个最著名的事件是1603 年2 月25 日凌晨,荷兰人在新加坡海峡劫持了葡萄牙船只“圣卡塔琳娜号”。当时有一位律师被要求为荷兰人的劫持行为进行辩护,他的名字是许霍·德赫罗特(Huig de Groot),也就是后来为人们熟知的格劳秀斯(Grotius)。此一案件使格劳秀斯在1604 年参与了国际法的编纂以及对这一主题发表了相关的著作,这被视为国际法的学术研究起源。
全球化继续深入、新的多国行动和倡议也不断产生,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盟和欧元区的出现,以及最近一些国家试图脱离欧盟或欧元区。伴随着这些全球化现象,对国际法及其执行机制等相关议题的研究变得日益迫切。虽然本书并不直接讨论这些议题,而是更多涉及方法论的探讨,但最后一章的确关注了其中的一些问题。
“比较译丛”序
前 言
第1章 导论
1.1 实践与学科
1.2 法和经济学的诞生
1.3 机构和执法者
1.4 本书安排
第2章 法和经济学简史
2.1 法律及其执行:一些案例
2.2 传统法和经济学简介
2.3 博弈论简介
2.4 “纸上的墨迹”批判与新古典谬误
第3章 法和经济学的焦点方法
3.1 信念的显著性
3.2 焦点和均衡入门
3.3 作为焦点的法律
3.4 法律的执行
3.5 焦点约束
第4章 先行者优势
4.1 扩展式博弈中的法律
4.2 子博弈精炼均衡:一个技术枝节
4.3 作为空谈和烧钱的法律
4.4 生活和复活
第5章 社会规范与法律
5.1 规范、法律和信念
5.2 社会规范与多重均衡:守时
5.3 作为焦点的歧视
5.4 童工和法律
5.5 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统治者博弈
第6章 法律、政治和腐败
6.1 法律、治理和发展
6.2 权力与压迫:独裁、麦卡锡主义和猎巫行动
6.3 言论自由:有法和无法
6.4 腐败之害
第7章 理性、法律和正当性
7.1 超越理性
7.2 旅行者困境与理性的意义
7.3 带有行为特征的焦点方法
7.4 利益、怨恨和正当性
第8章 结语
8.1 前方的路
8.2 统计信息与道德
8.3 挪亚方舟批判
8.4 全球宪法的序幕
8.5 尾声
信念共同体:法和经济学的新方法,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2020-06-03 08: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