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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视角下的城投转型——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2019

隐性债务视角下的城投转型——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2019

书籍作者:胡恒松 ISBN:9787509669198
书籍语言:简体中文 连载状态:全集
电子书格式:pdf,txt,epub,mobi,azw3 下载次数:1390
创建日期:2021-02-14 发布日期:2021-02-14
运行环境:PC/Windows/Linux/Mac/IOS/iPhone/iPad/Kindle/Android/安卓/平板
内容简介

《隐性债务视角下的城投转型--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2019》聚焦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及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通过构建测度指标体系,展开对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发展评价及问题方面的研究,形成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评价的综合报告,全面反映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整体发展,并针对性地指出未来发展建议。核心内容的结构安排由理论篇、评价篇、案例篇组成:理论篇从理论出发,机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及地方债务管理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提出转型和债务管理途径。评价篇采取总分结构,以总报告统领全篇,随后几章采取分报告的形式,对中国三大区划的的15个重点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系统分析,因地制宜的提出了适合当地融资平台转型的相关建议,对地区政府、平台公司领导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案例篇探讨几个具有典型参考意义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案例,并针对不同平台的不同转型方式总结经验。



作者简介

胡恒松,

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河北金融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财达证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上海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成员,河北省科技厅专家库成员,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咨询专家,阿克苏地区、和田行署、巨鹿县、廊坊控股、唐山金控等政府及企业金融顾问。先后就职于申万宏源和兴业证券,从事债券承销业务。参与完成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上百家企业的债券融资工作,具备丰富固定收益融资业务工作经验。参与或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多篇文章,著有《我国地方政府融资体系的构建——基于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研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PPP项目可融资性评价研究与应用》等多部著作。

韩瑞姣,

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政府投融资。先后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参与国家及省部级社科基金及横向咨询服务等多项课题,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系列书著、《PPP项目可融资性评价研究与应用》等。

彭红娟,

财达证券企业融资部总经理。先后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领域近二十年,牵头负责三十余期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专项债方案设计和承销发行,并结合企业需求进行多项融资创新,对于债权、股权融资以及监管审核有着丰富深入的理解。

郝晓姝,

财达证券发行销售部总经理。曾经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负责了上百只债券的销售推介工作,包括企业债、公司债、 ABS 等品种,曾在债券熊市中成功负责发行多期债券,多次组织及参与投资者交流大会,从业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及销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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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视角下的城投转型--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2019》对2016-2018年三年指标体系的数据整理计算,获得全国已公开融资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得分,针对平台实际控制人不同的行政属性,公布省级80强、地市级150强、县级100强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榜单。

《隐性债务视角下的城投转型--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研究2019》作者胡恒松博士,从2017年首次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评价报告,通过引入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全国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的情况进行了分析。2017年和2018年已经发布了两次,第三次以更全面的视角发布了一些指标。

胡恒松博士表示,该评价体系中所用数据均来自于公开披露的数据,评价逻辑是把所有融过资的平台全部建档成库,包括省市一般级、地级市和区县级,按省、地级市和区县级建立八大指标体系。2018年剔除了不良资产率和政府补贴占比、市场化收入占比,因为指标的获取性有一定难度,同时替换了资本保值增值率,使指标更科学,更符合实际。今年引入了隐性债务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

“此外,今年我们试图把隐性债务的概念厘清,它原来叫政府性债务,2017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隐性债务的概念,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这是官方第一次提出来隐性债务。”胡恒松博士在新书发布环节中谈道。“我们把隐性债务定义为,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违法担保,变相举债等举措。”

对于隐性债务的化解,胡恒松提出,“首先要动态把握所欠债务金额;其次为化解途径的选择,股权类的债务通过资产变卖解决,债权通过借新还旧,包括发债、早期融资等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