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作者:朱小芹 | ISBN:9787521606768 |
书籍语言:简体中文 | 连载状态: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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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日期:2021-02-14 | 发布日期:2021-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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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实务》是以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审查为中心,结合实际办案经验编写而成。
《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实务》共六章,第一章系统分析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证据规则和审查方法,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解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五大类常见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系统论述犯罪构成要件;二是指引认定犯罪的证据要求;三是从典型案例切入,提示证据审查要点和方法。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证据审查和运用是专业办案人员的一项核心能力。办案就是办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尤其如此。
《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实务》的讲解有助于规范证据收集标准,厘清证据审查认定思路,从而提升业务能力,对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都将有所裨益。
主编:朱小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历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第三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副主编:
王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历任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助理,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审查逮捕部主任。曾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参与指导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杨先德:现就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宪法学—行政法学/欧洲法—国际法双硕士。曾在《政法论坛》《检察日报》《经济观察报》等发表论文、评论三十余篇,出版译著《跨国视角下的检察官》(独译)、《庭审之外的辩诉交易》(合译)。
◎专业: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精心编写
◎全面:五大类常见职务犯罪证据指引: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实用:规范证据收集标准,厘清证据审查认定思路,提升业务能力
【犯罪构成剖析】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际系统阐述构成要件
【证据收集指引】全面梳理调查收集证据标准、厘清办案思路
【典型案例解析】结合实例总结证据审查运用认定要点、方法
职务犯罪是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定义,职务犯罪破坏民主和法治根基,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且会引发其他相关犯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打击职务犯罪是各国执法司法活动的重点。在我国,党中央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出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突出了打击腐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启动了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的重大反腐败工作变革。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能转隶,整合至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后,监察机关对绝大部分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专业的司机机关,承担着对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审判监督等重要职能,仍然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反腐败力量。
北京市属于首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认真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适应性改革、探索在新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下更好地发展检察职能作用的路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北京市检察机关探索出了一条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之路,在监检衔接配合、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办理等方面形成了北京经验。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就是由检察机关设立的专业化办案部门或者办案组与监察机关专门对接,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承担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案件的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职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通过发挥专业优势,密切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准确把握职务犯罪证据标准和刑事政策方向,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优质高效指控和证明犯罪,有效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维护了反腐败工作的权威性,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检察机关的专业化强调专案专办,术业有专攻,其核心是人的专业化,专业化的重要表征是人的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背景下,专业检察人员的一项核心能力是证据审查和运用能力。办案就是办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尤其如此。职务犯罪较之普通刑事犯罪,更具有敏感性、复杂性。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公职人员,覆盖面大,涉及领域广,行为人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智力水平,有较高的反侦查能力,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更加多样化、新型化和非典型化,职务犯罪证据具有专业性、隐蔽性和易变性的特点,刑事打击的难度大。如何提升专业能力,构建合法、完整和有效的证据链,是指控和证明犯罪的核心。
近年来,随着证据裁判规则的强化,证据规则日益健全完善,但是司法人员的证据审查和运用能力仍然有待加强。法学教科书和实务书籍更多地关注法律适用问题,而强调如何分析解决法律争议问题,如何审查和运用证据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专业书籍并不多。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探索过程中,高度重视培养检察干警的职务犯罪证据审查能力,将证据审查作为业务培训和竞赛的核心内容,并组织专班开展理论研究,总结实践办案经验,撰写常见职务犯罪罪名的证据审查指引,形成了《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实务》一书。希望本书的出版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和理论研究有所助益。
敬大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第一章 职务犯罪证据审查概述
第一节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
一、刑事证据的内涵
二、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特点
第二节 刑事证明
一、刑事证明
二、推定
第三节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运用方法
一、单个证据的审查运用
二、综合证据的审查运用
第二章 贪污罪证据审查
第一节 贪污罪概述
一、贪污罪的主体
二、贪污罪的客观方面
三、贪污罪的主观方面
四、贪污罪的客体
第二节 贪污罪的证据要求
一、贪污罪主体的证据要求
二、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三、贪污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第三节 贪污罪证据审查要点
一、贪污罪主体证据审查要点
二、贪污罪客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三、贪污罪主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四、贪污罪客体证据审查要点
五、贪污罪情节证据审查要点
第三章 挪用公款罪证据审查
第一节 挪用公款罪概述
一、挪用公款罪的立法沿革
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的证据要求
一、挪用公款罪主体的证据要求
二、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三、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四、挪用公款罪客体的证据要求
第三节 挪用公款罪证据审查要点
一、挪用公款罪主体证据审查要点
二、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第四章 受贿罪证据审查
第一节 受贿罪概述
一、受贿罪的主体
二、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三、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四、受贿罪的客体
第二节 受贿罪的证据要求
一、受贿罪主体的证据要求
二、受贿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三、受贿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第三节 受贿罪证据审查要点
一、受贿罪主体证据审查要点
二、受贿罪客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三、受贿罪主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第五章 滥用职权罪证据审查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概述
一、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二、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
三、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
四、滥用职权罪的客体
第二节 滥用职权罪的证据要求
一、滥用职权罪主体的证据要求
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三、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四、滥用职权罪客体的证据要求
第三节 滥用职权罪证据审查要点
一、滥用职权罪主体证据审查要点
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三、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第六章 玩忽职守罪证据审查
第一节 玩忽职守罪概述
一、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二、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
三、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
四、玩忽职守罪的客体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的证据要求
一、玩忽职守罪主体的证据要求
二、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三、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要求
四、玩忽职守罪客体的证据要求
第三节 玩忽职守罪证据审查要点
一、玩忽职守罪主体证据审查要点
二、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证据审查要点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