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编写说明
在信息传播、知识更新、技术提升、文化创新日新月异的时代,学习成为一个人、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要素,彰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学习力则是决定其发展水平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若要适应现实和挑战,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监察官法》第15条规定,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同时该法第30条、第32条均明确规定,要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由此可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是法律的刚性要求,更是大势所趋。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是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基本武器。纪法知识学不深、学不透,不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就无异于外科医生不会用手术刀。然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浩如烟海,又更新很快,如何快速入门,颇让人头疼。为方便广大读者熟练掌握法规,着力解决入门难、提升难的问题,《纪检监察法规一本通》应运而生,本书上市之后,深受好评。为方便读者高质量学习,现对本书进行修订。本书分为三大部分:第*部分为党规党纪,第二部分为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第三部分为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及重点难点梳理。编者用九大关键词概括本书特色及修订前后之变化。
关键词一:讲解。本书对重点法规中的重点条文做了尽可能多的注解。比如,地方纪委到底是不是同级党委组成部门?不少人误以为地方纪委是同级党委的职能部门,其实不然。《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第1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6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3条均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注意不是专门机关)。《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委办公厅(室)、党委职能部门、党委办事机构、党委派出机关的职责,但未规定纪委的职责。
关键词二:梳理。本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审批权限、《监察法》规定的15种调查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期限、诫勉谈话等核心知识点进行系统梳理。以诫勉谈话为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均规定了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性质是否属于组织处理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9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24条均将诫勉谈话与组织处理并列,这充分说明诫勉谈话不属于组织处理。不仅党内法规规定了诫勉谈话,而且《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也规定了诫勉谈话,那么,监委作出的诫勉决定是否有6个月的影响期呢?在学习诫勉这个知识点时,要善于将党内法规与法律法规融会贯通。
关键词三:传授。本书不仅输出核心知识点,更重在传授一种学习方法。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本书突出问题导向,打通服务基层的*后一公里,把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困惑阐释清楚,让读者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
关键词四:实用。例如,为方便使用,本书将2003年、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分则部分收录进来。这是由于实践中有不少违纪存量,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处分原则,还需要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规。又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多处条文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本书专门将“有关规定”涉及的相关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名称汇总梳理。
关键词五:更新。本书及时收录新出台的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内容上做到与时俱进。
关键词六:分类。本书在编排体例和结构上,按照各法规文件之间的内在关系及调整对象分类,以先党规后国法的逻辑顺序和颁布施行的时间顺序双重原则进行分类整合、梳理汇编:上篇为党规党纪,中篇为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下篇为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及重点难点梳理。全书将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处分规定、对人民警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对国有企业人员的处分规定、职务犯罪规定、问责类规定、公务员考核、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社会公德等规定分门别类呈现,方便读者查找、学习。
关键词七:重点。建议读者反复精读如下核心法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宪法》《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等。
关键词八:精简。本书修订时,为了减轻读者学习负担,将实践中运用频率较少的法规予以剔除或者节录。如删除《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予以节录。
关键词九:保密。基于保密要求,下列重要文件未能收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查办“双管”公职人员案件协作配合有关问题的意见》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重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前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现象普遍存在。新规定出台后,要及时跟进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践学,做到学思践悟、读懂弄通。学习贵在坚持,成功源于持续的自律。“所有优秀的背后,往往是苦行僧般的自律。”越自律,越优秀。很多时候,不是优秀才自律,而是自律了才变得优秀。越是自律的人越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不是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善于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方能让自己持续成长。
本书不仅适合专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使用,也适合一般党员干部学习使用。一句谚语与诸位读者共勉:成功的路上并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不多。
编者能力水平有限,本书或许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意见反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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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飞
2022年2月1日